場地資訊

客家音樂戲劇中心


►2F劇場

收費及繳費方式

排練、拆裝佔台每時段NT$6,000元,演出每時段NT$12,000元(早)NT$14,000元(午)NT$16,000元(晚),保證金NT$30,000元。詳場地收費基準表。

1.為鼓勵藝文團體租用,同一申請案使用場地,一次申請累計達15 時段(含)以上者,場地使用費以6折計收。

2.每年提供臺北市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教育中心之社團及班隊使用「客家團體優惠價格」1次,若超過1次使用優惠,將以藝文團體6折價格進行收費。

開放申請檔期期程

1.每年1月1日-3月31日,開放次年度1~6月檔期申請。

2.每年7月1日-9月30日,開放次年度7~12月檔期申請。

►1F室內空間

使用時段為早場9:00–12:00、午場14:00–17:00、晚場18:00–21:00。保證金不重複收。

 

1樓多功能教室場地使用費為每時段NT$2,000元,保證金NT$5,000元。

1樓藝文沙龍場地使用費為每時段平日NT$1,500元、假日NT$3,000元,保證金NT$5,000元。

常見問題Q&A

Q:因尚未確認演出團體檔期或技術資料,可以先登記檔期,之後再補送申請表嗎?
A:不行。本中心採送件制辦理場地租借,電話、口頭或其他方式預留檔期均不成立,須以本中心實際收到紙本申請表作為檔期登記依據。建議確認相關文件後,備妥完整申請文件再送件,以保障您的申請權益。

Q:請問一定要郵寄掛號紙本送件嗎?可以使用 Email 寄送電子檔嗎?
A:不接受以 Email 傳送電子檔申請,因本中心申請表須檢附正本用印文件,僅接受紙本申請,可採掛號郵寄親送方式辦理。

Q:沒有公司行號,請問可以用個人名義申請場地或劇場嗎?
A:可以。接受以個人名義申請場地或劇場。惟因場地租借須繳納保證金,申請退還保證金時,所提供的銀行帳戶影本須與申請人姓名一致,以利後續辦理退款作業。

Q:可以同時申請2F劇場和1F多功能排練室或1F藝文沙龍嗎?
A:劇場及一樓空間採不同申請表,如需同時使用,請於同一封信中檢附各場地之(2份)申請表,並以紙本掛號方式一併送件。

Q:送件申請劇場的計畫書有固定格式嗎?
A:本中心無規範計畫書格式,但計畫書必須要有活動流程(含進場時間、裝台時間、演出時間及撤場時間)、主要演出人員、技術需求、動線規劃或場佈圖,如缺少上述資訊,則需補件後才能送審。

Q:送件後大約多久可以知道是否完成場地租借?
A:如申請文件齊全且無須補件,約需 7 個工作日完成審核。審核通過後,本中心將以 Email 寄送繳費通知。

Q:完成申請程序後,如果需要加租場地,還需要重新送件嗎?
A:是的。如於完成申請程序後需加租場地,仍須重新提出申請並送件。建議您於首次申請時,一併確認所需租用時段,以減少後續補件作業。